逃人
所属分类:刑律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入关前后被满洲贵族及八旗官兵掠夺俘获为奴隶、家奴、奴婢、农奴的人(其中以汉族人民为多,也有蒙古、朝鲜族人等),被其主家奴役驱使,失去人身自由,因不堪忍受残酷虐待,相继走上逃亡的道路,被清廷称为逃人。清政府为此制定逃人法,又设督捕衙门,缉捕逃人及容留逃人的“窝主”,绳之以法,从而造成清初社会的动荡不安,成为清初一大弊政。参见“逃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