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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禁平人
所属分类:刑律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刑律名。指官吏故意拘禁无罪的平民。清代禁止官吏拘禁无罪平民,也禁止官吏私设班馆自新所之类关押无辜平民, 违者应受处罚。清代法律规定,凡官吏怀挟私仇故禁平人者杖八十,因而致死者绞监候。提牢官及司狱官、典狱、狱卒,知而不举者与同罪,致死者减一等,不知者不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