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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布政使司
所属分类:
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简称“布政司”。明代始置,清沿置,为一省最高民政机构。长官为布政使,秩为从二品。其下办事机构及属官有经历司经历一人, 秩正六品, 掌出纳文移; 都事一人,秩从七品, 职掌亦为出纳文移; 照磨所照磨一人,秩从八品,职掌核对案卷;理问所理问一人,秩从六品,掌理推勘刑名;库大使一人,秩正八品,掌库藏籍账;仓大使一人,秩从九品,掌稽检仓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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