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道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都察院所属十五道之一。掌察核陕西、甘肃、新疆三省的刑名案件,题奏三省秋审案件以俟勾决,稽察工部、宝源局,依限注销其文卷,以及监督宝源局搭放兵饷,覆勘工部承办之在京工程。额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洲一人、汉一人,监察御史满洲一人、汉一人,笔帖式二人,经承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