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机构 | 刑部福建清吏司
刑部福建清吏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刑部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满、汉各一人, 员外郎满、汉各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职掌审核福建省的刑名之事,凡该省徒以上刑案题咨到部,由该司凭其供勘审核其证据是否确实、引用律例是否准确、所拟罪名及量刑是否恰当, 具稿呈堂, 以定准驳。收办户部、户科、仓场衙门、左右两翼监督、镶黄旗、阜成门、福建将军文移,关领汉官之薪俸及满洲、汉官之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