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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湖广清吏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刑部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宗室一人、汉二人, 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职掌审核湖北、湖南二省的刑名案件,凡湖北、湖南二省徒以上刑案题咨到部,由该司凭其供勘审核证据是否确实、引用律例是否准确、所拟罪名及量刑是否恰当,具稿呈堂,以定准驳。兼管收办湖广道御史及荆州将军的来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