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馆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庶吉士在翰林院庶常馆三年学习期满,经御试后分授官职,称为散馆。清沿明制,进士录取后,除一甲三名分别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外,于二甲及三甲进士中选择若干优秀者入翰林院庶常馆学习,称为庶吉士。三年学习期满,由庶常馆教习奏请皇帝御试。考试场地初在体仁阁,后在保和殿。乾隆元年(1736) 以后定制,试以一赋一诗。皇帝钦派阅卷大臣阅卷,分别确定一、二、三等之等第,进呈钦定,经吏部引见后,即分别拣选任用。优秀者即一等及二等之前茅者留翰林院为编修(原为二甲赐进士出身者) 或检讨(原为三甲同进士出身者),其余或分为部院司员,或发往外省任州县等官。其学业荒怠者,或再教习三年,或归班选用,也有革职的。此外,庶吉士也有未散馆而授职者,则属特例。若遇开恩科,则不待三年即散馆授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