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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监考职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古代士子获贡生及监生功名者,可以考取官职。清制,凡贡生及监生考取官职,均于乡试之年的五月进行,考生的文结则限于三月送达吏部。经初试入选后,再经复试。中选之恩、拔、副贡生及监生分三等录用:一等以州同用,二等以州判用,三等以县丞用。中选之捐贡监生分二等录用:一等以主簿用,二等以吏目用。均注册候选。贡生考职不限年,监生未满三年不得与考。其考授职衔而未经选用者,仍可参加当年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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