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清史图书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热点学术
论著索引
笔记史料
史地漫谈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官制
|
并选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并选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即月选时将某些候选班官员并入另一候选班内一并掣选升转。清制,盛京、吉林将军衙门管档主事及黑龙江将军衙门管档主事、银库主事、理刑主事五年期满者,并入在京主事等官班内一体论俸升转;如以汉军补授者,则并入汉主事班内一体升用。又, 盛京礼部助教四年期满,科甲出身者,并入在京科甲班论俸升用,非科甲出力者,并入吉林仓站官,较俸满日期以京城主事升用;如系汉军,则并入议叙班,较奉旨日期,以盛京刑部主事或大理寺寺丞升用。此类事例甚多,各有定制。
Previous
巡方
军政不入举...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