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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政不入举劾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武职官员考核制度。清制,凡二品以下武职官员,军政考绩中平者,既不举荐, 也不纠劾, 谓之“不入举劾”。顺康之时,不入举劾武官之骑射优劣、训练勤惰等情,皆未填注考语, 不利考课。雍正元年(1723) 始定,凡守备以上之不入举劾武官,一律详开履历,造具文册,并由督抚提镇等该管官将其散给兵饷、训练营伍、骑射年力、缉盗安民各如何之处,详细填注考语,造册咨送兵部,以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