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清史图书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热点学术
论著索引
笔记史料
史地漫谈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官制
|
过班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过班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用语。清代高级官员凡因有别项差使而不能按照班次轮流承接某项差务时,由主管衙门依次推轮别人承应者,称为过班。据清《内务府现行则例》有关致祭奉先殿事宜条内所载:每遇致祭奉先殿,王、贝勒、贝子、公等向俱轮班行礼,由本司预令赞礼郎将礼节呈递。如有别项差务,不接收礼节者,仅凭该赞礼郎口传不收礼节,即行过班,殊不足以昭慎重,嗣后王、贝勒、贝子、公等如实有差务不能接收礼节之处,由该府门上呈报宗人府,并知照本司,以便按班推递。
Previous
过堂
存记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