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奏
所属分类:政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军机处办事制度之一。清制,于军机处设存记簿,凡奉旨存记事件,均以所面奉之谕旨书载于簿,至旨内所指应予施行之时,即将该簿内所载事件提奏请旨,称为“提奏”。如有应密行存记之事件, 则密封存记, 亦于应予施行之时, 拆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