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有律目以及“六赃图”、“五刑图”、“狱具图”、“丧服图”、“纳赎诸例图”、“诬轻为重收赎图”、“徒限内老疾收赎图” 和“过失杀伤收赎图”等八种图表。律文分为七篇,名例律居首篇,类似现代刑法的总则,计四十六条。其次依六部分篇取名,分门排列,即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及工律。吏律分两门,即职制与公式,各十四条;户律分七门,即户役十五条,田宅十一条,婚姻十七条,仓库二十三条,课程八条,钱债三条,市廛五条;礼律分两门,即祭祠六条,仪制二十条;兵律分五门,即宫卫十六条,军政二十一条,关津七条,厩牧十一条, 邮驿十六条; 刑律分十一门,即贼盗二十八条,人命二十条,斗殴二十二条,骂詈八条,诉讼十二条, 受赃十一条, 诈伪十一条,犯奸十条,杂犯十一条,捕亡八条,断狱二十九条;工律分两门,即营造九条,河防四条。总计四十七卷,三十门,四百三十六条。律文后附有例文一千四百五十六条,律文内有注解,律末附有比引律条三十条及秋审条款。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