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科举 | 誊录书手
誊录书手
所属分类:科举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科举试场之职员。供誊录所抄誊试卷之差使。清制, 顺天乡试及会试之誊录书手,由直隶总督于顺天及直隶各州、县衙门正身书吏内挑取,自州、县以至府、厅、直隶州,逐级考验笔迹。适用者,于左臂加盖印记及填注册结,最后送顺天府考验,堪于任使者,由大兴、宛平二县于右臂另加印,严密关防,届期由顺天府会同监临或知贡举于龙门外验明印臂,押送入场。各省誊录书手,由布政使司移取考验。按规定,每名誊录书手,每天定额誊写三份试卷。誊录书手之员额,由考生之多寡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