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卷
所属分类:科举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科举用语。清代殿试以皇帝名义进行策问,故评阅殿试卷称为读卷。读卷官员额,顺治十五年(1658)定为十四人,乾隆二十六年(1761)减为八人,于大学士、六部九卿中选派。读卷于殿试之次日起,初由读卷官各觅公所,分散住宿,三五日进呈便可。乾隆二十六年,改为读卷大臣俱在文华殿阅卷, 限两日内评阅完毕。读卷大臣阅毕,即将前十卷进呈,由皇帝亲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