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榜
所属分类:科举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科举用语。清制, 京师科场填榜毕,卷而陈之于案,考官朝服拜之,然后捧出,谓之拜榜。纪昀《滦阳续录》云: “放榜后当以题名录进呈,填榜时以榜条写题名录,同陈于案,拜而送之,如拜折之礼。是拜录非拜榜也。”各省乡试放榜不行此礼。道光后,京师此礼亦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