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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籍清吏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的疆界、封爵、设官、会盟、军旅、驿递,以及土默特游牧和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设郎中三人(满洲一人,蒙古二人)主持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及经承、贴写书吏等职。顺治十八年(1661) 初置录勋、柔远等四司;康熙三十八年(1699) 分柔远司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录勋司为典属司、柔远后司为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改典属司为旗籍司、原旗籍司为典属司,遂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