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录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廷管理全国道教事务的机构。始置于明,后金天聪六年(1632) 定道教事务由道录司统管,凡懂经义、守清规的道士,给予度牒。康熙十三年(1674) 定道录司员缺:道录司一人,品级未详; 左、右正一各二人, 秩正六品;演法二人,秩从六品;至灵二人,秩正八品;至义二人,秩从八品。另有分设之京师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东北城、东南城及西城南路八处道协理官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