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机构 | 御鸟枪处
御鸟枪处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代内务府下属机构。掌承应皇帝需用枪炮事宜。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由皇帝特简),蓝翎总承、副总承各二人,鸟枪长五人,管理本处事务。下设鸟枪拜唐阿三十二名、炮拜唐阿四名、披甲人十四名,承应各项差务。所需御用枪炮,由养心殿造办处制造;遇有各处奏进新造鸟枪,亦由本处试放。凡遇皇帝巡幸、木兰行围及祗谒东陵,则派总承、鸟枪长、拜唐阿等数人随行,掌管备用收发枪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