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厅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中央官制改革,将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礼部,礼部始增设参议厅。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正四品,掌审议各司的重要事务,总核征收地租草价等一切公产事务,并管堂司俸银、俸米。另设主事,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