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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工部所属机构之一,职掌估算工、料。其职官有满洲掌印司员一人、满洲主稿司员四人、汉主稿司员四人,均由工部堂官于满、汉司员内派委。凡京中工程归工部管理者,由料估所在二十日内,估算其所需料物及钱粮数目,造册呈堂,交承修官办理。需银在一千两以上的大工程,先由钦派大臣查估造册送部,再由料估所在二十日内核算钱粮呈堂,由工部奏请钦派大臣承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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