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用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革中央官制,将原设之户部改称为度支部,并将其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职掌进行了调整。制用司职掌筹拨京饷、协饷,稽核各项工程经费、路矿邮电本利、福建船厂经费报销,以及一切官有财产之出入等各项事宜。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及笔帖式等员, 分司其事。司内分科治事,置支应科、协饷科、工需科、京饷科、实业科及庶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