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管理阴阳生之机构。战国时有阴阳二十一家,其后历代皆有从事天文占候及星卜遁甲者,俗称阴阳生。明初,仿儒学及僧道官之例,设置阴阳学官。清沿明制,除钦天监有专官外,另于地方各府州县设阴阳学官,府称正术,州为典术,县有训术,各一人,秩均为未入流。惟设官而不给禄,属于庶民在官之类,与品官不同。由官府选择行为端正之阴阳生,咨部给札,以管理所属地方之阴阳生。参见“正术”、“典术”、“训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