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代地方类似巡警之机构,其职官即称巡检。始置于宋,职掌统辖训练地方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维持地方治安。亦有负责巡防江河边防、捕捉私贩及巡察边疆者,大多置于沿边及关隘处所。清沿明制,于府厅州县境内关津险要所在或江河水面设巡检司,以州县所属为主。派驻巡检,职掌捕拿盗贼、盘诘奸宄。此外,都转运盐使司下亦置掌各盐场之巡察。参见“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