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丞厅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清代太常寺所设内部机构之一。寺丞厅设满、汉寺丞各二人,秩正六品,掌管祭祀时委派执事人员,办理挑选读祝、赞礼等官以及管理本寺官员之京察、考绩并堂司公费、杂项、饭食银两支销等事宜。初沿明制, 寺丞为正印官,乾隆十三年(1748)改寺丞为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