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缺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文职官缺之一种。指额定由八旗满洲人员补任的官职。凡内外文官之缺分为六种: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汉缺。满缺之专属者,有奉天府府尹、奉锦山海道、吉林分巡道、热河道、口北道、归绥道及各省理事同知、通判等。此外,京官大学士以下、翰林院孔目以上,以及各部院笔帖式等,亦皆定有满洲缺。惟其京堂以上各缺,宗室、蒙古、汉军、内务府包衣亦可补任。外官除额定的满洲缺外,满洲八旗人员还可以用汉缺。惟外官满洲八旗无微员,从六品首领、佐贰以下官, 不授予满洲八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