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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保举之制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考试选拔御史的制度。乾隆七年(1742)以古代耿直之士如马周、阳城等皆以布衣为御史,谕大学士、九卿及督抚勿论资格,列名举奏, 由吏部定期考试。次年二月考选御史,试以时务策,高宗亲取中书胡宝瑔为第一。引见后,以胡宝瑔、涂逢震等十人用为御史,沈澜发江南补用。其后从御史李清芳所奏,选用御史令吏部将合例人员奏请考试。于是保荐御史之例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