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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旨开列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制, 京官自大学士、尚书至四五品京堂,外官自督抚、两司至盐运使等官授职,不必通过吏部铨选掣签,而是由吏部开列名单具题请旨钦定,称为开列。而请旨开列则与一般开列有所不同,凡需请旨开列的官职缺出,不能由吏部照例开列名单请旨补授,而应由吏部先行奏请该员缺应否开列,待奉到可以开列之旨以后,吏部始可遵旨开列名单具题。如满汉大学士员缺,即为请旨开列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