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用班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授官之制,由吏部或兵部按官员不同情形分班办理。其制为:凡官员除授,于除、补、转、改、升、调六班之外, 凡奉旨某人以某官用而又未必为即用者,归入特用班。如奉旨指明用于何衙门或何省者,则遇缺即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