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简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制, 官员不由部铨选、而由军机处或吏部奉旨开单呈进特旨简放者,称为特简。凡文职大学士以下至京堂,武职御前大臣以下至八旗都统,步军、前锋、护军统领、副都统, 外任将军、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布政使、按察使缺出,有旨令开列应补应升人员,即缮名单进呈,候旨特简。乡试、会试、复试、殿试及朝考、庶吉士散馆、翰林大考之主考官及阅卷官, 各省学政、各关监督等钦差官员,亦开单候旨特简。道府请旨缺等,也由军机处开单进呈候旨特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