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亲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官员请假回籍探候尊亲, 如父母、祖父母、岳父母等,称为省亲。清代“省亲”一词,并非为官员所专用,民人探视尊亲亦称省亲。惟清廷对官员省亲定有制度,载在典籍。其制,汉官欲回籍省亲者,准予给假,除程限外,假期不得超过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