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官制
|
省亲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省亲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官员请假回籍探候尊亲, 如父母、祖父母、岳父母等,称为省亲。清代“省亲”一词,并非为官员所专用,民人探视尊亲亦称省亲。惟清廷对官员省亲定有制度,载在典籍。其制,汉官欲回籍省亲者,准予给假,除程限外,假期不得超过四个月。
Previous
修书议叙
罚俸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