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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荫生外用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即汉荫生授为地方官之制。清制,满汉高级官员可以送一人入监为荫生,荫生可以授官。其中汉族高官之荫生授官有内用、外用及改武职用三途。其外用,亦即授为地方官之制,定于乾隆年间: 凡正一品之荫生用为府同知,从一品之荫生用为知州,二品之荫生用为通判,三品之荫生用为知县,汉世职子爵之荫生用为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