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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侍郎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刑部副主官。天聪五年(1631)建刑部,置参政八人。崇德三年(1638) 定左参政二人、右参政三人。顺治元年(1644) 改参政为侍郎,设左、右侍郎,无定员。顺治十五年定满、汉左、右侍郎各一人。初制,满洲侍郎秩二品,汉员侍郎秩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满侍郎三品。康熙六年(1667)满侍郎复为二品,康熙九年仍改正三品。雍正八年(1730) 俱定从二品。定制: 左侍郎满、汉各一人; 右侍郎满、汉各一人, 俱正二品。职掌佐助尚书管理部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 刑部改为法部,侍郎改为司法副大臣,一人,其职掌仍是佐助司法大臣管理部务及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