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溜
所属分类:漕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漕政用语。凡漕船行于河道及江、湖之上,遇有逆水溜急之处,需加雇拉纤之短夫,俗称提溜。清代凡漕船沿途提溜,旗丁雇用短纤,每夫每里给制钱一文。惟自惠济闸至台庄,每夫每里给制钱一文半;自台庄至韩庄,每夫每里给制钱三文;北河杨村至通州段,每夫每里给制钱二文,天雨泥泞,则酌量增加,但不得过四文。江广帮船重大,应多加纤夫,但不能额外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