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状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亦称“文领”、“印领”。清代财政管理制度中使用的一种凭证性文书。例如:清代各直省解交户部之钱粮、缎匹、颜料等项,押解人员解到交收后,由三库总档房验发批回。押解人员于起解时,应随批填具承领批回之印领,到时凭印领给予回批。其印领之式为: “某省某衙门差官(役),管解某项(银两、缎匹、颜料),所有批回几纸,理合出具领批印领,交该解官(役) 持赴三库总档房查照,换给批回。所领是实。” 下具年、月、日。若各州县赴司领银,应备具印领二张,钤用骑缝印信,一张随文申送,一张交书役携带请领。该司核对印领相符,按款给发。在京各衙门赴户部领取款项,除侍卫处、理藩院准不兼写汉文,顺天府不兼写满文,其余各衙门之印领一律满、汉文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