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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菜盐羡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指菜盐收费之节余。清代两广于每年春秋二季,发给八旗菜盐,每包由旗营缴回盐价银四钱五分, 除去晒价、蒲包、工伙驳脚外,所得羡余,名为八旗菜盐羡。每年额收纹银一千一百零二两二钱二厘,自乾隆五十年(1785) 清查后,按年收数,拨入外销经费,造册报部。后来外销册久已停造,此款则存库备支役食及解作通政使司办公经费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