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印
所属分类:政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京内外官衙, 一般以每年十二月二十日为封印之期,亦即停止办公。也有于十二月十九或二十一日为封印之期者,总之不出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这三天,由钦天监择其中一日为封印之期。据清人继昌《行素斋杂记》卷上载:“京中部院各衙门封印日,皆先封堂印,后封司印;开印日则司印先开,堂印后开。定制如此。”开印之期则一般在次年正月二十日,也有十九日或二十一日者,亦由钦天监择日。此制始于汉代,沿至明代均有封印之制,但封印之期长短不一,明代官府一般于除夕封印,至明年正月初三开印,则封印之期为四天,而清代则为一月。其实清代官府并非真的于一个月内不办公事,只是在此期间不用印信,而事先均留有空白印片若干份以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