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印
所属分类:印信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制度名。清代公文用紫色印泥盖印,称为紫印。凡宗人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詹事府、内务府、理藩院、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銮仪卫、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顺天府尹、仓场侍郎、盛京五部、奉天府等衙门与各省总督、巡抚以及衍圣公, 均用紫印,但在本章中用朱印。其余文武各衙门公文盖印则用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