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专指盖用皇帝印、玺。清制, 皇帝印玺称之为“宝” 或“玺”,常用者共二十五颗,储存在大内交泰殿。凡发布制诏诰敕纶音,根据不同内容,盖用不同之宝。请用御宝之制,先期将用宝之数奏明。届时,内阁学士率内阁侍读学士及内阁侍读、典籍等,赴乾清门恭接御宝,并与内监公同验用。惟诰命、敕命、敕书用宝为常行之事,不必事先奏明。皇帝巡幸, 御宝须随携而行。届时,由内阁学士率典籍一人赴乾清门,总管太监将宝匣眼同启视,再锁封后交赍宝中书,服彩服乘马在华盖前行。如不设骑驾卤簿,则常服在豹尾班后随行。待回銮之日,仍由内阁学士及典籍赴乾清门,将宝匣会同总管太监启视后锁封,交进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