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盐
所属分类:盐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盐政名。清代盐政定制。雍正初, 于江南、浙江等省附近场灶地方,命给贫民循环号筹,任民于四十斤内肩挑背负, 贩盐度日, 称为牌盐。至乾隆初,由户部题准,凡六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及少壮有残疾、妇女老而无依者,许向本县之官报明后,发给印烙腰牌木筹,每日可赴盐场买盐一次(限四十斤) 贩卖。只准行陆路, 不许船载。每日只许一次,倘若更番迭出,积少成多,装船越境,或串雇贫民代为分拆零售者,严拿究办。后因贫民过多,遂停牌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