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海
所属分类:盐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盐政用语。清代福建盐务流弊之一。福建行盐,自乾隆时即分为两大区域,一为西路延平等府州县,由商办;一为南路福州等二十一州县,系官办。其官办区包给商办,后又匀配给西路各商代销。嘉庆初,革除代销。道光元年(1821),改为佥商行销。其时,旧商积欠盐课皆转嫁于新商,加之盐场管理制度松弛, 盐官居于省城, 失于管理,任凭无照海船装盐出口, 私相买卖, 当时称之为 “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