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配
所属分类:盐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盐政名。清代两粤引盐由省配兑者,称为省配。乾隆五十年(1785) 正月二十九日舒常奏折:“两粤引盐,有省配、高配、廉配之分。省配例由东江关批验所大使配兑,高配、廉配则由高州府、廉州府知府配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