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盐政
|
省配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省配
所属分类:
盐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盐政名。清代两粤引盐由省配兑者,称为省配。乾隆五十年(1785) 正月二十九日舒常奏折:“两粤引盐,有省配、高配、廉配之分。省配例由东江关批验所大使配兑,高配、廉配则由高州府、廉州府知府配兑”。
Previous
便海
盐课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