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税
所属分类:盐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盐课之一。同治十年(1871) 定例:广西设厂征收西税,其名目有秤头、盐羡等款,由广西巡抚委员在梧州府河西设厂,按包征收。每包盐二百二十斤,征收银二钱七分五厘,另加公费银三分。所征收数目,即由广西巡抚专案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