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盐
所属分类:盐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盐政用语。① 清代凡各场生产之盐,未送经检查者称为生盐。清制,各省产盐之地,每年于开煎时,管场盐官应将盐样呈送盐政衙门查验后发盐道收储,如分发各属行销之盐与盐样的质量不符,或有夹带泥沙者,则追究参处。尚未送检之盐不准发售。② 《明史· 食货志》载,滨海各区晒制之盐为生盐,以与煎盐相区别。清代广东晒盐称为生盐,煎盐称为熟盐。其白石场所产熟盐,不分优劣;生盐则有雪生、上生、中生、下生四种之别,而以雪生为最佳,上生次之,下生为最次。③ 长芦南所有内、外坨之分,北所则有新、旧坨之分。未掣之盐在外坨、旧坨,称为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