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名。即在盐课归入地丁摊征地区废引而实行照票的制度。清代四川资州、内江、大足、乐山、犍为等六十八厅、州、县, 原是计口行引销盐,雍、乾之时, 因富犍等盐厂产盐丰盛,配引之外,尚有余盐, 故除行引之外, 又行照票。以照票支销余盐,正额则仍须配引。后因商亡课悬,无人接充, 即允小贩持照票越厂购盐, 供应民需,故逐渐废引专行照票。道光后,因川盐滞销,国课无着,遂在这些厅、州、县内,将应征之盐课归入地丁摊征,称为归丁。又因归丁地区的食盐运销是废引而行照票,故称归丁行票。归丁行票地区的盐价较贱,受到民户欢迎,因而在光绪年间,官府虽有改行官运而废票复引之议,但终未能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