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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徒五年
所属分类:刑律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刑律名。清承明制, 除了十恶、故意杀人、反逆缘坐、监守自盗、受赃枉法等重大的所谓“实犯死罪” 外,其他一些影响不太严重的所谓“杂犯死罪”,准许不真处死,而当做五年徒刑判处,且适用赎刑,故称为“准徒五年”,或者叫做 “杂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