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问
所属分类:刑律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刑律名。逮捕解交刑部审问之称。清制,对犯有重大罪过之官员,如京察、大计被特参之贪酷官员(指乾隆二十四年以前),丢失城池、延误军机遭致溃败之文武官员以及被纠参弹劾之重大贪赃不法官员等,均先行革职,逮捕押解,送刑部审拟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