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条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制度名。清初,凡部院陈奏事件及内阁呈进本章, 于其中重要之处, 均夹有纸条,以便提请皇帝注意阅览,谓之“看条”。乾隆五十九年(1794)奉上谕:所有各部院衙门陈奏事件及内阁呈进本章,嗣后俱毋庸夹看条,一律于应夹看条处飞粘黄签。夹看条之制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