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书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名。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清代秋审朝审决囚,必须由主审官员根据狱囚口供,缮成爰书,并连同有关案卷, 咨揭刑部备案或复核,再由刑科稽核,进呈皇帝裁夺。其中秋审情实人犯,刑科均覆奏一次,朝审情实人犯则覆奏三次。其内外立决人犯,奉旨后由刑科发抄,密封下刑部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