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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文书印色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据光绪《大清会典》卷三十载:官文书盖印,宗人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詹事府、内务府、理藩院、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銮仪卫、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顺天府尹、仓场侍郎等衙门,以及盛京五部、奉天府、各省总督巡抚,印色用紫,惟于本章内用朱色。衍圣公同。其余文武各衙门官文书印色都用朱色。故现存之清代臣工题奏本章上所盖之印信,均为朱红色,其中也有蓝色者,则为国丧期内之制度。